““消防参谋”来电推销书籍 细心经理识破骗局果断报警”
1月16日,新闻网消息称,临近年关,周围人接到诈骗电话的频率增高,但撒谎的原因是,冒充医院,需要向家人汇款。 冒充警察说你在某个案件中需要付钱。 还有人冒充领导,叫我去他的办公室……上海市金山区的一家企业的吴经理,接到一个自称金山消防支队王参谋的电话:让你买书吗?
最近,吴经理接到电话,表示对方自称金山消防支队王参谋,北京法制编辑委员会出了一本让各地企业公司项目部学习法律法规的书。 王参谋向吴经理咨询了是否可以购买这本书,承诺整本书的费用为4980元,只要订购书,今后即使有消防安全方面的培训和其他问题也能找到它。
吴经理是这样认为的。 企业和消防部门搞好关系的话,今后总是会变得方便。 4980元也不多。 因此,吴经理坚决响应“王参谋”的请求,从“王参谋”向企业邮寄书籍,并通过汇款通知书支付相应的费用。
两天后,真的邮寄了一个快递。 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实用法律汇编》(最新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汇编),共上、中、下三本,包装简陋、面料粗糙。
快递柜里还有理赔额4980元的发票和汇款通知书。 发票公章是北京某科技有限企业。
吴经理看了书和发票也觉得有问题,留了心,打电话联系金山消防队确认。 消防支队回答说,由于没有订阅消防书籍的任务,吴管理员坚决选择了报警。
年4月,经侦查,公安机关逮捕了冒充消防支队参谋高价兜售消防法律书籍实施诈骗的犯罪组织。
该集团有5名成员,主犯胡某方因2009年组织他人冒充消防支队参谋给公司打电话销售消防书籍而受到法律处罚。 8年后,他因为手头经济拮据,竟然开始重新操作旧业,组织穆某、胡某权等在网站上购买公司新闻,取得联系方法,给江苏、浙江、上海、福建等地打诈骗电话,成为当地消防参谋,销售 图书以100元的进口价格从1580元销售到4980元,去年2月到4月,共骗取了10余万元。
金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方、胡某权、穆某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冒充消防队参谋打诈骗电话实施诈骗,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最终,胡某方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其余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8个月,全部并处罚金。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冒充消防部门销售消防安全管理教材、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等形式的诈骗活动。 法官提醒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按规定不少于2人,穿着制服,自愿出示工作人员证明。 被检查机关对执法人员的身份有疑问的,有权要求出示证件。 此外,行政执法机构组织培训会以正式文件、会议召开、信访传递等形式举行。 发出相关公告通知不仅仅是传真的方法。 检查和训练时不销售器材、书籍等。 公司或市民如发现欺诈行为,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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