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3月起新建全装修住宅销售有规范”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08 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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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从今年3月开始,新建装修房屋销售,装修价格明确必须由多家房地产判断机构判断,不得高于开发公司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建设承包合同约定的装修价格。
《南昌市城区关于规范新建装修房屋销售管理的通知》确定,新建装修房屋买卖合同面积为毛坯房面积,销售价格包括存量价格和装修价格两部分。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成交总额的,还应当分别约定存货价格和装修价格。
新建装修住宅装修价格的明确,是开发公司委托3家合格的房地产判断机构判断装修市场价格,取平均价格,作为销售时的装修价格。 合同约定的装修价格不得高于开发公司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饰装修建设承包合同约定的装修价格。
另外,新建装修住宅采用的主要材料和产品的等级标准、企业品牌范围、数量性能等,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规定约定,不得低于开发公司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饰建设承包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 开发公司不得违背购买者意愿,提高装修标准,提高装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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