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购房新政:刚需家庭可优先摇号选房”
31日,成都市房管局发布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成都刚需家庭购房优先摇号,支持刚需家庭自住住房的诉求。
年11月16日,成都市发布政策,规定全市商品住宅按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方式开盘销售。 根据今天发布的《关于商品住宅开盘销售使用公证摇号购房的补充通知》,成都市商品住宅按“棚户区改建住户、刚需户、普通注册购房人”的顺序排列摇号,依次购房、注册购房人、摇号选择人、合同签订。
补充通知指出,被纳入刚需家庭优先选择室的家庭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婚(丧偶)父亲(母亲)及其未成年子女。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离婚、丧偶单身人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的夫妻离婚的,在住房登记时应该已经离婚三年。
其次,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属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所有权住房,且自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三是所购商品住宅位于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必须符合住房限购政策所购商品住宅位于成都市住房非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必须是成都市户籍居民。
房源方面,根据补充通知,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取得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的商品住宅项目,为支持当期货架货币化安置住户所需房源剩余数量的50%以上,正好支持所需家庭的选择。 全家刚买的,剩余房源将纳入普通注册购房者的房间范围。
不动产主管部门应当核查购买者及其需要购买登记时家属的所有权住房、房屋转让、户籍等情况,夫妻离婚的,还应当核查离婚年限。
补充通知将于3月31日起生效,31日以后新获得预售许可,目前正在办理销售备案的商品住宅项目将于4月8日起重新办理网上购买登记。 3月31日前,经预售许可,目前正在办理销售备案的商品住宅项目,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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