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受贿成千上万受审”
昌平妇幼保健院前院长受贿被审判上千万人
4月26日,昌平妇幼保健院前院长王红珍在法庭受审。 新京报记者王贵彬摄影
4月26日,北京昌平区妇幼保健院前院长王红珍受贿案,在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表示,2001年下半年至年初,王红珍利用昌平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党总支书记、昌平区卫生局副局长、昌平区卫计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16名商人在医院提供医疗设备、医疗耗材、身体检查、医疗服务项目协助等效益
“是真实的。 ”在法庭上,头发变白的王红珍承认了相关指控,并对所做的事感到后悔。
13年间收到了16名商人的贿赂
据指控,王红珍在工作期间,几乎都是在医院各业务项目“以权换钱”。
起诉书显示,王红珍在任13年间共计收到16名商人的贿赂。 她进行的权利金交易涉及医院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医疗器械耗材供应、月子会合作、电子宫颈刮片业务、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智能和微量元素检测、两癌筛查以及医院照明改造、房地产和绿化工程改造。 其中最多一次受贿400万人,至少3万人。
王红珍表示,检方的指控基本属实。 但是,医院药品和医疗器械都有采购流程,设有专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委员会,科主任提交提单采购。 医院各季度开会,科主任宣读购买理由,其他参会负责人发表意见,院长最后发言。 “如果药品和器械本身不合格,没有被大家通过,我也没有独断专行的权力。”
事务人员表示,该医院是院长负责制,王红珍担任“一把手”时颇具威望,行贿行为相对保密。 这是因为很难受到监管和发现。
诉状的16起犯罪事实包括,2005年至2005年,她为3家企业承包医院彩电等医疗器械的供应工作提供了援助,3次从企业负责人陈某处领取150万元。 检方调查显示,这些医疗器械业务均符合医院招标手续,3家企业中标后,作为利润费的款项首先转入王红珍亲属的银行卡,然后转移到她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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