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刷手”案宣判 阿里打1元官司胜诉”
网购可以剁手。 请注意刷单。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对淘宝指控“刷手”的李某案做出判决,李某认定在淘宝交易中,24起交易为刷单行为,违反淘宝规则,构成违约,支持淘宝索要1元。 据说这是全国首个EC平台“洗手”的事件。
年7月,淘宝发现李某多笔交易存在刷单行为,对其账号进行限制注册解决。 李某不服,去年5月一张起诉书将淘宝上庭,要求解封账号、道歉、赔偿损失。
根据客户在注册淘宝会员时签署的《淘宝服务合同》的约定,客户不得从事刷单等虚假交易行为,如果违反将违反合同。
接到起诉书后,阿里提出反诉,要求李某赔偿35万元。
阿里巴巴集团高级法务专家张译文介绍说:“起诉‘印刷手’不是为了赔偿,不能作为让这些具有购买者身份的顾客群体认识到印刷单的行为是违法的,从而获得收入的方法。” 考虑到从事“印刷手”的是普通顾客,该集团以教育为目的的越来越多,淘宝最终更改诉讼请求要求1元赔偿。 ”。
记者了解到,“刷单”是指购买者有意购买产品,通过交易平台支付,交易完成后,销售者通过网络转账等方式将钱全额返还给购买者,以虚假交易的形式增加产品销量,销售者商品的排名和荣荣
阿里在起诉书中表示,淘宝确立的销售额排名、信用排名等评价体系,是顾客选择商品的决定依据之一,也是淘宝流量各项机制中的决定数据。 “刷单”污染淘宝数据,给顾客造成严重误解,损害淘宝的口碑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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