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上半年因生态环境损害追责党政领导干部212人”
本公司武汉7月29日电(记者刘紫凌、梁建强)生态环境受损,湖北严格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党政领导干部责任。 湖北省纪委监察委员会最近通报称,今年1月至6月,湖北省在生态环境损害问题上先后承担党政领导干部212人。
今年以来,湖北省全力追究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和整改。 基于环境保护问题多而复杂的优势,湖北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政策法规的规定,严格根据部门的功能定位和个人法定职责,严格根据问题的情况、责任的大小和发生的结果,对要点没有违规决策、领导能力,追究失职责任,没有浪费、偏颇
根据湖北省纪委监察委员会提供的最新统计数据,今年1月至6月,湖北省因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被追究的党政领导干部有212人。 其中处级以上干部32人,乡科级及常规干部180人。
认真追究解释责任,推进问题改善,湖北省着力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湖北各地各部门以环境责任和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加快补充生态建设短板,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颁布了《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估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全省各地也相继出台配套制度,促进了湖北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性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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