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推出“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10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合作广东中心落户中新广州知识城帮助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知识产权高地。
大中目录网信记者麦婉华通讯员黄于穗郑振群记者日前从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获悉:“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实行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互认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十条”)
据悉,《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年)》以深入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国家知识产权综合改革试点为重点。 《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十条》的出台,将为该地区全面落实《粤港澳海湾地区快速发展规划纲要》的有利措施,实现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合作新机制上的新突破。
《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十条》创新提出了有利于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互认的落地对策,在机构落户、鼓励工作、调解仲裁、维权、金融支持、领域互动等方面实现了强有力的先进政策诱惑,促进了互认,三地知识产权特征
例如,《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十条》对港澳籍居民设立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已有一年的服务机构,将给予20万元的启动资金奖励。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奖励力度将进一步倍增,不一次性重复奖励50万元。 并鼓励港澳籍居民在本区就业,从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取得国家知识产权相关资格认证的,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十条》鼓励公司发挥港澳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和维权等多元争议处理服务中的资源特点,在港澳地区开展知识产权仲裁、调解、诉讼等维权行为的公司,可获得仲裁费用的50%补贴及最高110
《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十条》还规定,在区知识产权特征示范公司评定等区级政策奖励补贴或项目审查认定中,港澳知识产权与内地知识产权具有同等待遇,可以作为本区项目认定的依据。 此外,为进一步深化中新知知识产权合作,新加坡知识产权参照享受《粤港澳知识产权相互认识10条》项下的奖励或资助。
记者了解到,该区相继出台“工业网络10条”、“港澳青创10条”、“海外尖端人才10条”等扶持政策,兼顾了之前发布的“黄金10条”、“美玉10条”、“民营和中小企业18条”、“金融10条”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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