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全面推进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
日前,《湖州市新时期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公布。 《方案》提出,湖州以全市44个建制镇(不含城关镇)、乡、城区独立的街道为首要对象,全面推进新时期美丽城镇建设。 城乡和谐形态美、功能便民环境美、共享乐民生活美、兴业富民产业美、魅力亲民人文美、善治建设民治美的城镇,走出湖州小城镇“两山”理念转变的探索实践之路。
根据方案要求,2019年,所有目标人群将全面开展美丽城镇建设工作,率先按照市级、择优创省的要求,到年,各区县将在一个小城镇以上建立省级美丽城镇。 到2022年,各区县将有3个以上的小城镇建立省级美丽城镇,其他小城镇符合美丽城镇的基本要求。 到2035年,全市小城镇建成优质、全面美丽的城镇。
便利高质量的交通、教育、医疗、文化等环境,应该成为建设美丽城市的标准装备。 据说美丽的城市首要以“十个一”为目标。 具体包括高速便捷的对外通道、珠联成链的优美生态绿道、健全的雨污分流收集解决网、完整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网、功能复合的商贸场所(便利店、连锁超市、综合市场、商贸综合体、商贸特色街等)、开放共享 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体系、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体系制度、现代化的基础社会管理体系和高质量的镇村生活圈体系。 《方案》提出,湖州实施规划领先、设施提升、服务提升、产业提升、质量提升、治理提升6项行动。 积极开展行动中、总体设计,重要街区、主干道沿线等重要区域和节点城市设计要实现全覆盖。 深化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建设美丽民居、美丽庭院、美丽社区、美丽河湖、美丽街道、美丽公园、美丽家园等载体的住宅建设水平,有序开展镇中村、镇郊村改造,提高建设浙江派民居的“低散乱”。 保护招商引资的城市结构、街道肌理和建筑风貌,构建无形文化遗产体验项目,培养乡土工匠,建立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长效机制,制定和实施小城镇环境风貌长效调控标准。 作为美丽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区县科学规划建设方案,确定各乡镇特色定位,合理明确建设时机,全面负责政策支持、要素保障、技术指导,全力推进美丽城市建设。
免责声明:大公报业网是一个完全人工审核编辑的开放式分类目录网站,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