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出台六项举措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23日下午,该网记者从南通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和市财政局采取6项措施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稳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临时调整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以最新版为准)涵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该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大致全部按照甲类目录管理。
二、及时优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 对集中收治的医疗机构,做好医疗保险基金预缴工作,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尽快调整相关医疗机构预算总额,确诊患者医疗费用,实现单列结算,不纳入医疗机构总额预算管理指标。
三、临时调整异地就医政策。 先救治异地就医患者后结算,报销不执行无备案就医比例调整规定,减少因人流感染的风险。 并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参与者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未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的,及时办理补办手续。
四、启动药品消耗品后备案。 对疫情防控或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医用耗材,未在省平台联网的品种,公立医院机构可暂时在线检索,与公司协商采购价格,满足临床紧急需要,事后向市医保局备案。
五、全面提高综合保障能力。 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补助。 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相关的财政资金,由财政部门及时保障。
六、及时做好费用结算服务工作。 县二级经营机构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维护新闻系统费用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治疗所需药品暂时不在省药品目录数据库内的,应当及时手动报销。
此外,南通市医疗保障局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变化情况,制定预案,及早部署,确保春节期间医保部门和经营机构值班,对人负责,不中断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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