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困难中小型企业可缓缴医疗保险费 缓缴期最长6个月”
本公司济南2月17日电(记者杨文)记者从山东省政府信息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实行困难中小企业医疗保险费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一时困难,不能全额支付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的中小企业,缓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
为支持公司恢复企业活动开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省科技厅、省卫健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支持公司恢复企业活动开工的通知》,出台了支持公司恢复企业活动开工的医疗保障政策措施。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宁波介绍说,困难中小企业可缓缴医疗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宽限期内,免除公司滞纳金,员工待遇不受影响。 “该政策将于2月12日开始实施,申请比较有效期暂定为3个月。 ”。
据介绍,为了处理医药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山东省在向定点急诊医疗机构预缴医疗保险基金的基础上,向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预缴医疗保险基金一个月,用于向医药生产和配送公司支付医药货款,支持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医药公司恢复企业活动,
此外,还将实施虚拟个体账户济南、青岛、淄博3市,对大型连锁药店预付1个月药品和防护用品购买用医疗保险基金,可以提高购买和供应保障能力。
山东省还开设了企业活动恢复运营公司医疗保险办理服务的绿色通道。 对新开工复工公司医疗保险登记、公司新员工参保、医疗保险缴费、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实施“网上办理”“掌上办理”,并通过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受疫情影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等业务,适当延长征收和年度基数申报期,确保公司职工待遇不断分阶段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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