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11月施行 最高罚50万”
根据5月20日在南京召开的《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南京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将于今年11月实施。 根据《条例》,南京居民将采用“2+2”分类法。 不分类的话会被处以高额罚款。
根据《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南京采用四分法,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与国家公布的最新垃圾分类标准一致。 南京的分类方法更简单,对居民采用“2+2”分类法,前面的“2”指的是居民平时产生最多的厨房垃圾和其他垃圾,现在每天产生的垃圾有80%是这两种垃圾,垃圾分类后,每天外出,这两种垃圾 下面的“2”是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产生量少,不需要每天投入。
立法听证会参加者、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汤善鹏告诉记者:“可回收物和有害废弃物可以放在家中的任何地方,等量较大时,要求分开投入,以便回收运输公司定期回收运输。”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未在指定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或者个人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的,纳入失信平台,采取惩戒措施。
据悉,目前南京市选择了64个不同类型的住宅小区和101个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并率先尝试工作。 南京市建设江南生活垃圾焚烧厂一期、二期,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和高淳焚烧发电厂,焚烧总解决能力6500吨/天,最大解决能力7150吨/天。 一共建设厨子、厨子垃圾解决设施144处(集中4处,分散140处),解决能力775吨/日。 今年年底,南京全市厨师、厨师的垃圾解决能力预计将达到1400吨/天。
通过社区访问、楼宇张贴、电视、报纸、广播、公交地铁云媒体等多渠道推进垃圾分类,南京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率明显提高,参与人数更多。 根据南京市人大进行的1万人问卷初步统计数据,支持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占86.97%。 (许宸 肖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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