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重新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
中新网天津6月10日电(记者 张道正)记者10日从天津市计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为严厉打击滥捕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比较有效地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计划资源局重新计划禁止猎捕天津市陆生野生动物期间 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9日,全市行政区域禁止打猎。
天津自然条件得天独厚,拥有山、水、林、田、湖、海等多种生态系统,陆生野生动物种类繁多,特别是野生鸟类资源十分丰富,拥有海鸥、大野雁、鹳等珍稀濒危野生鸟类416种,来自东亚
随着天津生态环境的改善,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分布范围越来越广,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根据以前的规定,天津市永久保护生态区域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要点林区和景区、重要湿地和要点防护林带被划为禁止狩猎区,全年禁止狩猎。 在禁猎区以外的区域,每年3月至5月、9月至11月为禁猎期,禁猎期间全市禁止禁猎。
由于天津市的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全球变暖,近年来,春季候鸟的迁徙通常提前到每年2月,冬季候鸟的迁徙从每年12月到明年1月,还有许多候鸟选择在天津市过夏天、过冬。 从分布范围看,天津市内六区城市公园、海河等河流沿岸,乃至居民小区内,鸟类等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加。 基于这一现实,天津市重新定义了禁猎期,决定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全年狩猎。
根据最新印发的《天津市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通告》,禁猎对象包括国家要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天津市要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陆生野生动物和国家及天津市禁止捕获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禁猎期非法捕获陆生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依法构成给予行政处罚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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