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市“三严禁”规范电动车管理”
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日期:2021-04-06 0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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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湘潭市召开了关于交通问题顽固不化和不治之症集中整治行动的记者发布会。 从明年1月1日起,该市将实施“三严禁”措施,规范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管理。
湘潭市公安局警察支队负责人表示,电动汽车的管理是困扰交通管理的一大课题。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湘潭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信4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的通知》,包括5个方面的复印件。
《通告》规定,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生产、销售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的国家标准、领域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道路行驶条件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严禁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汽车生产公司及产品公告》或未办理车辆登记登记(入户)手续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法在道路上行驶,违者由警察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严禁违反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从事经营性乘客或者货物的运输,违反者由交通警察、交通运输部门说服和教育。 市民也可以拨打12345,举报违反通告的行为。 (记者 彭婷通讯员张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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