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环卫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30%”
制定重庆市环卫工人关怀十项措施
环卫工工资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以上,长期以来一直是“最美环卫工人”的评选
最近,市城市管理局结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的研究制定了《重庆市环卫工人十项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从精神激励、权益保障、人性关怀三个方面,确定了对环卫工人的十条具体措施,并予以表彰、社会鼓励。
《十项措施》指出,作为一项制度,“最美环卫工人”的评选工作长期反复进行,并不断扩大评选范围和影响。 在劳动模范等先进模范人物的评选中,倾向于突出的环卫工人。
此外,改善环卫工人作业条件,提高作业定额,定期更新环卫作业设施设备,提高现有各类环卫车辆、清洗设备等的性能,全市建成区主要干道机械化作业率达到90%以上,减少人的作业强度。
《十项措施》还指出,要为环卫工人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防护口罩,建立健康档案,规范工作服装。 依法落实环卫工人职业病防治措施,对存在职业健康危害的职工开展职业体检。 保障环卫工人(包括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以上,根据政策上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进行调整,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在限制低但高的基础上大体明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环卫工人全额缴纳“五险一金”,并发放加班工资、高温津贴等补贴。
保障环卫工人的福利待遇,积极协助出租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建设、出租集体宿舍。 保障环卫工人的休息休假权,实行带薪休假制度。 所在单位积极动员环卫工人参加工会组织,每年全额支付工会经费,使环卫工人充分享受会员福利待遇。 提供休息场所,多渠道为环卫工人提供吃饭、饮用水、休息等便利。
此外,必须建立完善的救助机制。 应当建立困难环卫工人档案,指示他们完全利用“环卫工人爱心扶贫基金”、“支援环卫工人子女学校基金”、“残疾环卫工人爱心基金”等,帮助困难环卫工人。 健全环卫工作风险保障机制,为环卫工人购买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招聘者入职体检和每年定期体检,体检费用由雇佣者全额支付。 建立心理辅导制度,聘请心理咨询师对环卫工人特别是高风险工人进行心理辅导和指导,畅通需求表达渠道。 设立“环卫工人维权服务站”,在环卫工人在工作人员、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情况下提供免费咨询,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工作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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