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率先发布酒精饮料、碳酸饮料健康提示标识”
《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以下简称《健康条例》)于1月1日正式实施。 日前,深圳市卫健委发布了《深圳市酒精饮料碳酸饮料健康提示标识制作标准和设置规范(试行)公告》,并正式发布了相关标识。 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的公告还表示,未来酒精饮料、碳酸饮料的销售者必须依法作出“亮色”标识,违法最高罚款1000元。
根据《健康条例》的规定,深圳对未成年人最高罚款3万元。 《健康条例》还要求酒精饮料、碳酸饮料的销售者必须在货架或柜台设置符合标准的健康损害提示标识。 商家不设置相关标志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罚款。
“这种饮料中含有酒精”、“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酒精饮料的健康提示标识中,有饮料含有酒精的,也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精饮料的。
碳酸饮料健康提示标识分为儿童青少年不喝含糖饮料标识、不喝含糖饮料标识、每天添加限制糖摄入标识、长时间过量添加糖健康提示标识三大类。
据悉,深圳市卫健委共设计了8种标志和5种提示符号。 为了让销售人员及时获得标识,各类酒精饮料和碳酸饮料健康提示标识模板图例可以在深圳市卫健委网站( http://wjw.sz.gov/)上下载。 (记者 萝莉控通讯员深卫信)
免责声明:大公报业网是一个完全人工审核编辑的开放式分类目录网站,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