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这些轻微违法行为可“首错免罚” 清单已发布”
《舟山市行政执法多行业“首个错误豁免”清单模式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正式发布。 今后,舟山市12个执法行业114个事项中,个人、公司等出现特定条件下轻微违法行为的,可以“初犯免罚”。
“第一次无差错处罚”是指在相关行业中,市场主体首次对轻微、未造成明显危害结果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批评教育,市场主体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纠正的,给予免除行政处罚的创新监管办法。
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舟山市2019年率先在市场监管行业出台“首批违规不处罚”制度,实施了50多项“首批违规不处罚”执法监管若干事项名录,名单实施至今对50多件情节轻微的首发违法行为免除行政处罚。
去年8月,新城某科技企业在推广页面发布了包含“世界最先进、最稳定、世界顶级企业品牌、最成熟”等字眼的广告,根据相关法规,最低可罚款20万元。 但在市市场监管局新城分局执法人员网络巡逻中发现,该公司首次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明显危害结果,具备整改条件。 该公司最终得到了“第一次违规不受惩罚”。
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公布的“初犯免罚”,是在严格遵守安全底线、环保底线、疫情防控等底线的基础上,从市场监管行业开始,从改革、教育、公安、资源规划、交通、文广旅游体、卫健、、
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灾保险区活动的道路承运人未按规定携带车辆运输证、旅客标志牌的旅行社领队委托他人提供领队服务的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污损、破坏,管理机关未及时修理、更换或者清洗……“最 适用《办法》所列“首免”名录模式的114个事项,是市级各行政执法机构结合执法实际,整理制定的。
“初试免签”的部分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市级各行政执法机构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止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增减。
“首当其冲免处罚”,几乎是遵循宽严相济、风险控制上下监管方法的创新。 符合“初试免试”清单模式适用条件的,执法人员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的,当事人应当及时整改或自愿承诺在约定时间内整改,并签署承诺书。 行政执法机关对约定的事项按期核查、核查发现违法行为已经整改的,依法不予处罚。 对逾期不改或不合作的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一次失误免罚’名单模式实现了许多创新升级。 ”。 该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适用行业开拓、执法流程再造、引入告知承诺方法等创新,切实应对不同市场主体的诉求,包容审慎监管,多种经营状态,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支持经营者优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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