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传原副校长蔡翔获刑三年半原因最新消息 附蔡翔个体资料照片简历介绍 蔡
中传原副校长蔡翔被判刑三年半怎么样?
据北京法院新闻网报道,11月2日,经审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由中国传媒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蔡翔涉嫌贪污案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蔡翔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侵吞公款,数额巨大,因贪污罪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北京03刑初57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被告蔡翔,男,56岁,中国传媒大学原副校长,曾任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企业社长,因涉嫌职务犯罪于2019年6月19日被拘留,同年12月26日被逮捕。 目前被拘留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李东方、屈坤磊、中豪(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于北京三分检察刑诉[]13日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蔡翔犯贪污罪,并于年4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受理后,决定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官郭泽锋、检察官助理张玉勇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蔡翔及其辩护人李东方、屈坤磊参加法庭诉讼。 现在审理结束了。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控诉:
2008年6月至年12月,被告蔡翔利用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产人民币72.422428万元。 具体的犯罪事实如下。
(一) 2008年6月,被告蔡翔利用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的职务便利,虚列会议费支出办法,用公款人民币3万元在北京金某文化快速发展有限企业取现一张会员卡,供其个人录用。
(二)年2月至年2月,被告蔡翔利用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科研项目负责人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学生劳务费支出、虚假发票报销等方法,获得中国传媒大学科研经费共计49.422428万元。
(三)从年8月至年12月,被告人蔡翔利用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科研项目负责人等职务上的便利,以虚假审批费、虚假购买旅行机票等方式,相继侵占公款人民币20万元为己有。
与上述指控事实相比较,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宣读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口供和辩解等证据,被告人蔡翔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产,其行为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鉴于被告蔡翔自愿认罪认罚,提出判处蔡翔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要求本院依法判决。
被告蔡翔对起诉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经签字串通,在开庭审理中也无异议。
被告蔡翔的辩护人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蔡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罪,为初犯、偶犯,自愿上缴一切违法所得,预缴罚款,确有悔改表现,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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