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受贿案一审宣判 获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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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30 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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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消息,年11月3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务委员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0万元。 征收扣押的受贿所得财产及其利息,并上缴国库。 云光中法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2005年至2005年,被告云光中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常委、满洲里市委书记、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了公司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的便利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云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依法惩处。 鉴于云光中事后可以如实供述犯罪,积极说明案件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检举核实他人犯罪问题,构成重大立功,认罪认罪,主动退赃,涉案赃款已全部 法庭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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