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江门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6-12 15: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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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在河北承德召开,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正式授予广东佛山市、江门市等19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截至目前,广东省已有广州、惠州、东莞、珠海、肇庆、佛山、江门7市成功建设国家森林城市。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联系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快速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挂牌的城市。 国家森林城市是目前我国一个城市对生态建设的最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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