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区楼市“限售” 新房2年后方可转让”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6-11 13: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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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日前联合发布文件,确定13日起绍兴市区新购置住房必须在取得房地产权证书2年以上后转让,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上签署时间为准。
根据《关于保持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限售范围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罗布江开发区、滨海新城,包括新商品住宅和二手房。
要求采取完整的土地出让控制措施,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监管,确保房企采取合规措施自有资金购置地。 结合当地实际和土地转让的具体情况,灵活明确竞价方法,严防高价扰乱市场预期。
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其委托的代销机构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并通知购房后不得擅自变更购房人姓名。 各地建设单位应当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控制网络合同(备案)的取消,有条件的区域,对取消网络合同(备案)的商品住宅应当通过定期采用统一抽奖号等方法组织公开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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