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革新示范区条例提请审议”
10月16日上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丘海主持了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拟改稿)》等4部法规提请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萝莉、副主任蒋宇扬、刘恩、高振怀、乔家华、秘书长石冈出席了会议。 副市长艾学峰和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年,深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国务院批准,是我国第一个以城市为基本单位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自主示范区应该示范什么? 早在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就《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根据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了多次立法调查,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大幅改编,以推动立法示范区改革的快速发展
这次常务委员会还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草案)》、《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条例(草案拟改稿)》、《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正案(草案)》。 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圳知识产权工作快速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高端人才引进情况的专业工作报告、关于公共文化服务情况的专业工作报告等,并进行满意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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