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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首例共享汽车醉驾驾驶人酣睡中被查处”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6-08 17:51:01 浏览:

记者28日从警方获悉,福建省首例共享汽车酒后驾驶事件在福建省漳州市被调查。 驾驶人吴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被漳州警方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等待进一步审理。 罪名成立的话,吴某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27日凌晨3点30分左右,漳州110接到群众通报。 车牌是福建省dy103c的共享车,停在大街岔路口不动,司机在车内呼呼大睡,车外群众敲门没有反应。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司机吴某充满酒味,交给漳州苇城交警解决。 酒精测试表明,吴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223mg/100ml,为酒后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在案件审理中,民警发现这辆共享车采用的账号不是吴某本人,通知账号本人配合警察大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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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警方称,嫌疑人吴26日下午4点左右用朋友的账号登录“潮人车”app,租用了共享车。 26日晚11点左右,吴某在还车的路上接到朋友的电话,应邀参加朋友的聚会,喝了近一瓶葡萄酒。 怀着侥幸,吴某在派对结束后还继续开车,睡在距离还车点约1公里的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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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后,当地交警部门紧急与该共享汽车公司协商,要求公司尽快落实和处理共享汽车上存在的人户不均的管理漏洞,加强驾驶员管理,提高各方面的识别技术,使群众能够方便合法、安全地出行。 警方还警告共享汽车的客户在采用共享汽车时,必须遵守法律,以消除一切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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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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