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太湖倾倒垃圾案三人获刑”
10月31日上午,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对备受瞩目的苏州太湖西山垃圾倾倒事件作出一审公开判决。 对王菊明、陆弟、孙秋林等3个跨省运输、倾倒固体废物的被告人,向法院犯环境污染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4年6个月,罚金30万元至5万元。
向太湖倾倒2万吨垃圾
年7月初,苏州太湖西山岛宕口出现巨大的垃圾山,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合的固体废弃物发出恶臭,严重污染了当地环境,备受关注。
经法院审理,年初,孙秋林(涉嫌诈骗罪)在太湖戒毒所西山岛宕口(因采矿形成积水,停止采矿后,该宕口成为青山有绿水的“好地方”,被当地驴友称为“小九寨”)的填埋工程。
年5月至6月期间,王菊明、陆弟改造了这本《土方说明书的领取》,擅自领取了来自外省市的生活垃圾和建设垃圾的混合物,共计2万吨,倒在宕口内。 其他8艘满载垃圾的船被及时扣押而未倒下。
涉案行为造成了828万余元的损失
经检测,现场采集的垃圾中11个渗滤液样品均检出挥发酚,含量明显超标。 垃圾堆周边水体颜色加深,水中挥发酚浓度超过背景值(基线)的20%以上,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事发后,被告王菊明、陆弟通过公安机关电话通知案件,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污染行为造成公私财产损失828万余元,另外为用土覆盖污染场地恢复绿色,环境修复费用产生22万余元。
太湖岛位于苏州市吴中区,是我国淡水湖中最大的岛屿,属于太湖风景区西山景区,全岛及周边岛屿为生态红线二级管制区域,以自然、人文景观保护为主导生态功能。 另外,西山岛也是国家地质公园,属于太湖流域生态一级保护区。
宕口距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取水口仅2公里,毗邻太湖寺前(吴中区、工业园区)取水口,一旦发生水体污染扩散,将严重影响相关范围内饮用水的安全。 该地区距太湖水体直线距离在600米以下。
垃圾要妥善处理,以免危害环境,破坏生态。 在本案中,垃圾倾倒在风景优美的风景名胜区,造成了景观破坏、水体污染、生态环境损伤的严重污染后果,造成了巨大的公私财产损失。 通过惩罚来惩罚环境污染行为,不仅是制裁犯罪,警告他人,更是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生存之本。
挥发酚的含量超过50~180倍
迄今为止,王菊明、陆弟倾倒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成分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是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和自然风貌。 经检测,现场采集的11个渗滤液样品均检出挥发酚,且含量明显超标,部分采集点达到50〜180倍。 苏州市为防止污染扩大、消除污染、弥补损失,共产生800万元以上的费用。
最终,苏州区法院在王菊明犯环境污染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陆弟犯环境污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的孙秋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文/本报记者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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