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垃圾不分类开罚单具有破冰意义”
图表(图片来自互联网)
近日,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总队副总队长王汝伟再次带队出动,此次目的地为静安寺商圈,检查了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 这是他们第二次特别法执行。 今年8月初,王汝伟率领的队伍检查了南京路商圈,开具了上海市第一张相关的“垃圾罚单”。 上海单位的生活垃圾被强制分类,正式了。
我国从2000年开始,已经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8个城市开始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验,至今已有17年。 但是,这17年间,从垃圾分类整体来看,仍不尽如人意。
究其原因,我认为一个是城市在管理垃圾分类方面相当无力。 特别是在执法操作中,“只听地板的声音,谁也不来楼下”的情况很多。 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对垃圾也没有规则分类的单位和居民只停留在推进上,对垃圾和没有规则分类的单位和个体没有划线。 因为出现了“你说你,我做我的”,垃圾分类最终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
二是一点单位和个人环保意识不强,中间环节没有人督促和严格细致的考核措施,垃圾分类在具体操作中随心所欲加剧。 我以一点为单位看过。 垃圾桶里从颜色到标签上都注明了垃圾回收的种类,但我们有些人在具体操作中什么也不做。 不凑巧把垃圾弄乱,扔进水桶里。 最后环卫工也不打扫,把垃圾归类为有名无实的花头。
因此,我认为上海这次在检测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开罚单具有破冰的意义。 罚款是手段,不是目的。 但是,在垃圾强制分类中,如果不采取辅助处罚手段,总是处于隔靴搔痒中的话,我想我们中的一些人很难自觉参与到垃圾分类中。 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说,不遵守规则、不遵守规则的人,应该付出代价。
据说现在有一个小区开始实施生活垃圾计量筹集资金,每天制作多少垃圾要花多少钱? 这样,居民在扔垃圾时就要分类,可以回收、可以扔、不扔也要分类解决。 这样不仅可以使垃圾分类事业向纵深推进,还可以进一步提高人们的公共环境意识。
所以,不用将罚单归类为垃圾,向居民的生活垃圾计量收钱,也是有破冰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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