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力争至2020年开建十万套保障房 新建项目停车位配比要达1:1”
近期,厦门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保障性住房“进出”动态管理机制、构建“租赁销售并举”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提供了具体
《实施意见》提出,从年到年,开工保障性住房10万套,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面超过25%。
除总量上升外,保障性住房一套完全是亮点。
《实施意见》要求新规划小区积极引进科学布局和高质量教育资源,其中地铁社区项目每万人建设12所幼儿园,按照42个座位/千人的标准建设小学,按照84个座位/千人的标准建设中学,新店
为了同时建设医疗、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项目,社区医疗设施按照1000平方米/万人的标准设置。
要完善全商贸市场、社区管理等公共设施,加大现有保障房配套商业门店招商力度,完善商业状态,争取年门店招股率达到100%。
要适当增加停车位数,新项目停车位的配合比应达到1:1。 优化公交线路,增设公交站点,结合轨道站点、公交终点站建设保障性住房,方便居民出行。
《实施意见》要求各责任单位加强户型研究,充分考虑通风、采光等居住条件,设计共享储物、共享厨房等功能布局,小户型、功能齐全。 截至2004年,所有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宅小区都将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和海绵城市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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