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关于对129名党员干部及从业人员为非法营运出租车充当“保护伞”问
近日,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公布了党员干部和职工为非法运营出租车充当“保护伞”问题的调查情况,对129名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了严格调查,并承担了解释责任。
长期以来,哈尔滨市的一点点非法运营者,在个别党员干部和职工的纵容和“保护”下,进行非法运营活动,侵害合法经营者的权益,扰乱出租车市场秩序,破坏快速发展环境,影响社会稳定。 对此,公众的反应强烈。
根据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委监察局联合公安、检察、交通等机构和部门组成调查组,清查非下线出租车、报废车1.68万辆,查获非法运营出租车214辆,打掉“黑车”集团7辆,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外,对129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为非法运营出租车充当“保护伞”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
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监管不到位,很多人违规介入执法,接到请求为非法运营者说情,收取利润费。 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滥用职权,多人为非法运营者减轻处罚,收取利润费。 出租车管理处监管不力,个别党员干部违规委托他人照顾非法运营者。 市公安局基层单位个别民警、辅警违规委托他人照顾非法运营者,收取利润费。 呼兰区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滥用职权,个别工作人员收取利润费。 阿城区交通运输局及运输管理局监管不善,多人违法,为违法运营者通风报信,谈心,违规减轻处罚。 双城区运输管理站滥用职权,解决多人违法运营,减轻处罚。
对以上违纪违法问题,经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对7名党员干部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王洪生、政委李伦、法制科科长徐文平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
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副调查官肖明虎涉嫌包庇、窝藏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
市公安刑事搜查支队副主任科员徐成功涉嫌包庇、窝藏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呼兰区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第二中队长王英俊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双城区运输管理局副站长孙家文因涉嫌包庇、隐匿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
二、对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及所属单位35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认真追究责任
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谭洪志未能履行主体责任,违反下属单位执法活动,还涉嫌其他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织成员、副局长齐明,未能履行主体责任,违规干涉下属单位执法活动,撤销党内职务,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织成员、副局长管延德、党组织成员、副局长李亚飞、副巡视员戴联跃,违反下属单位执法活动,受到党内严厉警告处分。
市交通运输局原巡视员印伦(已退休),人事处处长张英滨,法制处处关停,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志宏、专家刘凤霞、杨洪波,违规委托他人照顾非法运营车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张铁男表示,违规委托他人照顾非法驾驶车辆,取消党内职务,受到行政解聘处分。
市交通运输局新闻中心主任俞智表示,违规委托他人照顾非法驾驶车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魏刚表示,违规委托他人照顾非法驾驶车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运输管理处副处长闫淑文、梁毅强、程启超、调研员高常生、臧玉斌(已退休)、车站管科科长陈海涛、规划科科长张琒、研究室副主任王忠颖(已退休),违规委托他人照顾非法运营车辆,受到党内严厉警告处分。
市运输管理处领域领导科科长王威表示,违规委托他人照顾非法营运车辆,受到留党的观察、行政解聘处分。
市运输管理处站务管理科主任科员丁波(中国共产党员以外)表示,违规委托他人照顾非法驾驶车辆,受到行政解聘处分。
市运输管理处副主任科员梁毅波、车站管理处原书记崔宝顺(已退休)、原副科级干部高克琦(已退休),违规请委托他人照顾非法运营车辆,经立案免予处置,鼓励对话解决。
市公共交通管理处副调查员陈伟东表示,违规委托他人照顾非法驾驶车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道路客运站党委书记范利忠、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崔洪立、办公室车队长孙立刚、哈西客运站站长徐贺然,违规委托他人照顾非法运营车辆,受到党内严厉警告处分。
市道路客运站龙江客运综合服务企业工作人员高媛坤表示,违规委托他人照顾非法营运车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交通规划研究所所长姚洪伟表示,违规委托他人照顾非法驾驶车辆,受到党内严厉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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