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实施商品住宅销售摇号选房”
16日,成都市城乡房地产管理局和成都市司法局发布相关通知,要求全市新取得预售许可或目前办理销售备案的商品住宅,从今天起开始销售所有公证摇号选择的房间。
成都市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市今天发布的《关于在商品住宅开盘销售中使用公证摇号进行选址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商品住宅开盘销售的“公开、公平、有序”,维护购房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该负责人表示,自2009年10月1日以来,为了贯彻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成都市相继出台多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市场整体运行平稳。
但是,近期成都市的小商品住宅项目中,盘踞遗憾的销售、捆绑销售、投资炒作等现象较为突出。 准售房源的销售存在内外差异,不公开透明度,购买条件有利于内部、全额等少数买家。 开盘房源紧张,售后服务机构加价销售,社会反响强烈。
对此,今天发布的通知确定要求及时公开住房资源。 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自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之日起10日内,按照申报价格,按一房一价,一次性面向社会公开所有准售房源。
通知指出,开盘售房时,全额支付不得追加办理,开发公司不得设定捆绑销售、品牌价外收款等不利于购房者的登记条件,并应当登记与购房者、摇号选择人、签约人一致。 另外,锁定过程必须由公证机构现场监督公证,锁定排序结果当场公示,排序时间在9点-18点之间。 公证书选房结束的10天内,开发商应当向主管部门提交选房结果公证书。
“房地产市场供不应求的‘短缺’必然会引起排队、炒股等情况,可能导致变相涨价、托关系、内部开盘等混乱。 ”。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刘璐表示,在这种情况下,“限价+摇号”是暂时市场供不应求的比较有效的政策工具,也是当前市场条件下确保采购流程规范和公平的最重要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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