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专门规定保护公司家财产权”
记者16日获悉,天津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建设公司家创业快速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 该规定在依法保护公司家产权、依法保护公司家自主经营权、促进公司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激发公司家创新活力、完善公司家激励机制等8个方面提出了系统具体的措施。
记者从16日召开的天津市公司家职工会议开始,天津市委市政府15日正式印发这一规定,首要目的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公司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公司家精神,更好发挥公司家作用的意见》,调动公司家津来津创业快速发展的积极性,优秀
本规定确定依法保护公司产权,并依法审慎扣押、扣押、冻结公司财产。 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公司法人财产,严格区分相关人员财产和家族财产,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
天津市实行相关企业收款目录清单管理,在目录清单外收款,公司可以拒绝缴纳。 全市建立统一的维权服务平台,让公司起诉门,投诉,让生产经营放心。
为了激发公司创新创业的活力,天津市规定鼓励公司持续创新,公司研发平台升级为国家级,并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贴。 市科技龙头公司和领军人才培养公司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创新平台建设,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和300万元的科技资金补助。
天津市今后也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实行约定的聘任制度,处理时限按照法定时限压缩60%以上。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设立公司房屋服务处,向市、区两级政府设立举报电话,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庸懒邋遢”的行为,一经查明,坚决追究责任,决不姑息。
免责声明:大公报业网是一个完全人工审核编辑的开放式分类目录网站,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