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机场新航站楼未按时启用 多部门被问责通报”
湖北襄阳机场新航站楼原定于6月18日启用,但由于各种原因,多次协调、监管后,有效期仍被推迟,直接影响群众切身利益,损害政府公共说服力,相关负责人和负责人因工作不力被问责通报。
根据襄阳市纪委通报,今年3月27日,襄阳市政府召开特别督导会,根据指挥部意见,5月10日前完成消防检查工作,6月18日新航站楼转场生效。 此后,由于机场内供水、供电工程未完成,未能进行消防及领域检查,新航站楼未能按期采用。 6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要点项目报告协商会议,要求9月底前完成转化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但是,由于相关部门和负责人作风不实,缺乏整改力度,新航站楼尚未于9月底如期启用。 本月17日,襄阳市纪委发出通报,相关负责人和负责人因工作不慎被认真追究解释责任。
通报称,襄阳机场扩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存在监管不力、协调不力的问题,襄阳机场扩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杜克刚因工作人员职责不当受到认真批评,被市委、市政府责令深入检查。 襄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因领导、服务不力问题,被责令书面复核。
鉴于襄阳机场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管理不善、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鉴于工程指挥部第一负责人是湖北机场集团企业经理,襄阳市纪委致函该集团企业纪委,调查解决襄阳机场企业在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追究解释责任 施工单位(中建三局襄阳机场项目部)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市纪委致函施工单位上级企业纪委,建议襄阳机场项目部对工程招标、分包和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问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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