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属国有文化公司推改革时间表”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市属国有文化公司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11月17日,北京市文资办公室专门介绍了此次公布的许多重大改革措施和相关改革的“时间表”。 到年底,本市将基本完成市属国有文化公司的分类改革任务,建成国际影响较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骨干文化公司。
《意见》提出,要加快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公司制度。 根据国有文化公司的不同职能和分类,制定差别化评价标准,明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指标要求,细化量化社会效益评价指标,社会效益指标评价权重应占50%以上,大致在75%以下。 承担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项目、“一带一路”文化项目等国家重大文化项目和任务,参与文化产品的研发和创意设计,对加快模式创新和业态升级产生的相关费用,经认定后在公司绩效考核中视为利润
在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的层面上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提出稳步推进市级部门和事业单位、集团组织和所辖文化公司及经营性文化资产的脱离改革工作,大致遵循“成熟一批、转换一批”,经市政府批准,将相关市国有文化公司和经营类文化事业单位纳入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范围。
此外,市政府今后将建立“双通道”晋升制度,鼓励相关文化公司设立首席艺术家、最高制作者等高级技术岗位,给予与同级管理岗位一致的地位和薪酬待遇,扩大艺术、技术人员晋升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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