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易扬尘船舶在黄浦江作业需采取覆盖措施 违者最高罚一万元”
黄浦江(照片来自网络)
为配合黄浦江两岸45公里公共空之间的贯通开放工作,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海事局、市地方海事局将联合开展黄浦江船容船貌规范整治行动。 记者了解到,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规范黄浦江水域船容船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要求船舶在黄浦江上航行、停泊、作业时必须保持船容船的外观规范、清洁。 其中,运载易尘材料的船舶在航行、停泊时必须采取舱盖关闭、油布覆盖等防护措施。
据悉,此次维修行动是上海规范黄浦江核心段船容船貌、站容站貌的系列行动之一。 目前黄浦江两岸的轮渡站和客渡船已投入整修,此次公布的规范措施将黄浦江上通行的大量散货船舶放在首位进行比较。 《通告》要求船舶必须按规定设置船名标志,夜间航行时亮船名灯箱。 船舶必须按规定悬挂国旗和其他法定旗,设置有关标志的船舶必须保持船体外观清洁,完整,无明显损坏、变形、生锈、污渍。 船舶必须采用符合标准的燃料,不得排放明显可见的黑烟。
对于运输易尘材料的船舶,《通告》特别要求舱盖关闭、油布覆盖、矿用防尘网等防护措施。 使用舱盖关闭时,必须保持舱盖与货舱开口的紧密接触。 使用油布覆盖时,必须采用单一深色油布,固定的易尘材料范围包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残土、泥浆、砂石建材、煤炭、煤渣、粉煤灰等。
东方网记者从市交通委员会获悉,此次规范措施将于年12月15日起施行。 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主管部门依法采取纠正、行政处罚等措施。 其中,对未采取覆盖措施运输易尘材料的船舶,海事部门依照《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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