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18 11:00:02
浏览:
中央广播电台12月27日,财政部官网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新闻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公告称,从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公告称,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将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年12月31日前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税车辆的购置税政策将继续有效。
据悉,自年1月1日起,《目录》中列出的新能源汽车符合以下条件。
(一)获准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满足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技术要求。
(三)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测标准。
(四)新能源汽车生产公司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公司)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满足相关要求。
另外,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新闻化部、科技部根据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快速发展、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被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条件。
免责声明:大公报业网是一个完全人工审核编辑的开放式分类目录网站,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